海南省教育廳文件
瓊教高〔2023〕7號
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學歷
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高校,省考試局: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3〕2號,見附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內高校擬招生專業設置要求
普通本科高校應聚焦主業,高質量辦好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專業,逐步調減專科專業和專科學生規模。高等職業院校要緊密對接區域經濟社會人才需求,結合學校專業建設情況,調整優化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科專業設置。各高校2023年擬招生專業設置要符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普通高校、職業高校應在本校已開設的全日制專業范圍內設置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新增設置國家控制的專業須具備全日制國家控制專業設置資格,并提供海南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材料。
2.嚴格控制新增專業數量,普通高校、職業高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原則上每校不超過30個,每所高校新增專業原則上不超過5個。
3.連續4年不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專業、連續3年不招生的全日制專科專業,不得設置為2023年擬招生專業。
4.普通高校新增擬招生專業應至少有1屆全日制畢業生,本科專業須已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普通本科高校原則上不新增專科專業、不擴大專科招生規模。
5.我省現有辦學規模較大、專業點較多的專業,原則上不予新增。
二、在海南省招生省外高校擬招生專業申報要求
結合教育部最新的校外教學點設置和管理工作精神,各在海南招生省外高校2023年擬招生專業設置要符合《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招生資格。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1號)要求,可以在海南省設校外教學點的高校具備在海南招生和專業設置資格。
2.專業數量。同一省外高校在海南備案專業數量一般不超過30個,新增專業原則上不超過5個。
3.專業類型。國控專業原則不予同意,確需新增設置國控專業須具備全日制國控專業設置資格,并提供海南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材料。
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要求
省考試局統籌規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3月31日前將《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情況匯總表》報送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四、其它要求
(一)各高校要嚴格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職成〔2022〕2號),構建與新發展階段相適應的辦學體系,全面落實教育教學要求,達標《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辦學基本要求(試行)》,按新標準編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人才培養方案,不符合新要求人才培養方案的專業將不予備案。
(二)2月20日12:00前,各高校要在“全國高等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http://jxjy.moe.edu.cn)”上完成2023年擬招生專業填報,逾期不予處理。
(三)紙質版材料提交和審核評議另行通知。
聯系人:劉世瓊、吳永,電話0898-65343725。
附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
2023年2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教育廳行政辦公室 2023年2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