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考專業
1.船舶與海洋工程(專升本)(A/B計劃)專業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納新考生報名,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課程考試,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2.漢語言文學(專科)和英語(專科)專業系全國統一停考專業,按照全國統一安排執行,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納新考生報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3.物聯網應用技術(專科)、動物醫學(專升本)、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升本)、社會工作(專升本)、工程管理(專升本)(B計劃)和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升本)專業等6個專業,自2024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納新考生報名,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頒發畢業證書。
按照《實施方案》規定,以上停考專業在停考過渡期內不進行專業設置調整。專業計劃中國家統考課程有調整的,考生可選擇名稱相同、課程代碼不同的新國家統考課程參加考試,或者按照停考專業遺留問題處理,選擇原則上相近的其他專業的相關課程參加考試,取得原專業計劃規定的課程門數和學分,在規定時間內按原專業計劃申請畢業。
4.人力資源管理(專升本)專業主考學校之一沈陽大學,自2024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納新考生報名,2024年下半年至2027年過渡期間,學校將持續做好該專業現有考生的實踐環節考核及畢業辦理工作,2028年起不再擔任該專業主考學校。該專業另一主考學校東北財經大學正常接納報考。
(二)停考專業遺留問題處理
1.停考專業中未合格的課程,可選擇其它專業中名稱和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進行考試。
2.停考專業中,尚有二門以下(含二門)理論課沒有合格成績不能畢業的,可自主選擇自學考試原則上相近的其它專業的相關理論課程參加考試,取得原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門數和學分,可在規定時間內按原專業申請畢業。
3.停考專業中,尚有二門以上理論課沒有合格成績不能畢業的,可按自學考試相關規定轉入其它專業參加考試,取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合格成績后,符合畢業條件的,按照轉入專業申請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