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暫行管理辦法
為了推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的轉型發展,進一步規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免考課程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自學考試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辦法。
第一部分 免考課程規定
第一條 適用范圍:凡參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符合本規定的均可免考相應課程。
第二條 有關的基本概念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分為理論課(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實踐性考核課程。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
1、本科段公共政治課:《中國近現代史綱要(03708)》和《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03709)》;
2、專科段公共政治課:《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12656)》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03706)》。
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基礎課:
1、數學類課程:《高等數學(一)(00020)》、《高等數學(工專)(00022)》、《高等數學(工本)(00023)》、《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02197)》、《線性代數(02198)》、《復變函數和積分變換(02199)》、《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04183)》和《線性代數(經管類)(04184)》;
2、外語類課程:《英語(一)(00012)》、《英語(二)(00015)》、《第二外語(日語)(00840)》、《第二外語(法語)(00841)》;
3、計算機類課程:《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00018、00019)》和《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00051、00052)》;
4、物理類課程:《物理(工)(含實踐)(00420、00421)》;
5、漢語言類課程:《大學語文(04729)》。
四、本辦法規定的“名稱和要求相同的課程”,是指名稱一致、學分等于或高于自學考試課程學分(一學分相當于十八學時),并在專業培養目標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論課程;“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是指原所學專業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試課程,考查課、輔修課、非學歷教育的培訓、進修課及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不可申請免考。
第三條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同層次或低層次專業,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名稱和要求相同的其他課程。
第四條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國民教育序列高等院校的本、專科肄業生、結業生、退學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且專業層次相同的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
第五條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國民教育序列高等學校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除按照上述規定免考課程外,還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相對應的公共基礎課程。
1、數學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高等數學(一)》、《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復變函數與積分變換》、《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二)》、《線性代數》。
2、物理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含實踐)。
3、漢語言文學類、秘書類、新聞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
4、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相應的公共外語課程。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
第六條 哲學、政治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可免考已學過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政治課。
第七條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繼續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專科專業者,課程代碼和課程名稱相同的課程不需辦理課程免考手續,可直接使用。
第八條 憑各類等級證書辦理免考的規定
獲得國家承認的有關等級證書持有者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免考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具體詳見“各類等級證書可免考課程列表”。
第九條 申請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課程的考生,可以通過加試若干未使用過的任意理論課程進行免考,課程累計學分分別不能低于7學分和14學分,無需辦理免考手續。考生須查詢專業開考計劃,如專業課程設置對免考英語(一)和英語(二)課程有具體要求的須按其課程設置執行。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是否授予學位須咨詢主考院校。
第十條 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的考生,其成績為“免考合格”。
第十一條 免考獲得的學分總數不能超過該專業總學分的50%,反之不允許申請畢業。
第二部分辦理免考操作程序
一、免考申請對象:
取得本省一門及以上統考合格課程,且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
二、免考材料:
(一)持學歷證書免考的考生
1.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網上申請系統與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系統聯網,持學歷證書免考須先驗證考生已取得的學歷,請考生務必確保本人學歷可在“學信網”查詢。對確實具有專科或本科學歷但未能在學信網上查詢的考生,請提前準備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盡快在網上自行申請辦理或到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學歷認證機構辦理學歷認證,以免影響當次免考審核。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與龍城大街交叉口東北角山西政務服務中心內。
2.考生須登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進入“免考申請”項目,輸入本人已取得學歷的證書編號,系統將檢索驗證。驗證通過后方可選報免考課程,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照片)。
3.持學歷證書免考的考生,需上傳本人畢業證書原件照片、原畢業(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習成績證明原件照片(必須加蓋學校教務處紅章 ),或由考生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簽有“此件復印自×××同志畢業生檔案”字樣同時具有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印章的成績證明原件照片,成績證明應注明課程名稱、學分、學時數、考試成績。成績證明復印件不予認可。
(二)持各類等級證書免考的考生
請考生按照本人申請免考項目的提示,準確填選證書相關信息,并上傳證書掃描件(照片)。
三、免考審核
我省自學考試免考審核采取省市縣三級審核,均在”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上完成。
凡有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合格成績,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有營私舞弊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免考審核結果查詢
考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點擊菜單欄進入“考生登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本人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密碼、隨機生成的驗證碼登錄平臺查詢。免考結果在“查詢中心”的“當次免考審核結果查詢”處查看,具體查詢時間請關注官網公告。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各市要提前做好宣傳和培訓工作,確定專人負責免考工作,熱情為考生服務,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六、本辦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