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公布北京市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考生名單(詳見附件)。請名單中考生提前致電考試所在考區自學考試辦公室(北京市及各考區自考辦地址、聯系電話:https://www.bjeea.cn/html/selfstudy/gqzb/2017/0927/68201.html),按照考區自考辦要求領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規考生處理決定書》。
考生對違規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北京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核申請。申請人對復核決定或者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據《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