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前置學歷審核工作已全部結束,畢業申請于5月20日至24日進行,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提交申請
考生應參照《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受理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的通告》內容和要求,正確提交畢業申請。申請本科層次畢業的,還需確保擬申請畢業的準考證號已完成前置學歷審核并通過。
通過四川省高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畢業申請數據之前,請考生認真確認個人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且證件有限期在2024年6月30日以后等)和畢業信息(專業、主考學校等)無誤,并在線下完成畢業申請材料的提交。
溫馨提示:
(一)前置學歷審核和畢業生照片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與學信網在畢業信息電子注冊時進行最終判斷,結果以教育部相關部門終審為準。
(二)社會型專業的考生,若準考證號已辦理過畢業(準考證號為畢業狀態),且準考證號下未用于畢業的剩余課程已達到專業畢業條件,考生應先申請“更改準考證號”(申請提交后更改即時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準考證號申請畢業,稱為同一準考證號申請第二專業畢業;
若該準考證號下未用于畢業的剩余課程未達到專業畢業條件的,考生可注冊新準考證號,并在課程免試業務辦理時間內,申請將課程免試到新準考證號下繼續使用。
(三)因專業停考無法提交畢業申請的考生,須先聯系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審核畢業條件,審核通過后再申請畢業。
二、證書辦理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辦法》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4〕138號)精神,畢業申請經我省審核通過后,須先統一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相關部門完成最終的畢業信息審核。待我省畢業信息通過學信網上的注冊工作全部結束后,我省即開展后續畢業證書的打印、署章及發放等工作。
溫馨提示:此工作時段請考生耐心等待最終審核,以及我省領取畢業證書等材料的通知。
三、復核續報
以下原因未通過教育部等上級部門最終審核的考生,其畢業信息暫無法在學信網上成功注冊,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等待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的通知,配合完成相關事宜:
(一)照片未通過審核,需重新采集和提交照片;
(二)前置學歷未通過上級部門終審,需提交前置學歷相關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根據考生重新提交的照片和前置學歷信息的補充材料,我省將匯總后進行第二次上報,待教育部相關部門復核通過后可能會注冊成功或被再次駁回;期間,請考生耐心等待并積極配合相關復審工作。
四、信息更改
畢業證書一經學信網注冊后,畢業生信息將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暫行規定》(教學〔2001〕4號)相關要求,考生因辦證核對信息有誤,造成畢業證書注冊信息錯誤而影響其就業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責任自負。
畢業證書頒發日期后,考生個人信息若經公安機關合法變更,原畢業證書信息不予更改,畢業生應結合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使用畢業證書。
五、證書檔案
畢業證書和畢業生學籍檔案具有唯一性,遺失后無法補辦,請考生妥善保管。
六、其他提醒
(一)辦理畢業證書期間,不受理更改考籍、課程免試、省際轉考等業務的申請。我省每年上、下半年均會開展更改考籍、課程免試、省際轉考等業務,請考生每年在辦理畢業證書之前,合理安排時間進行相關業務辦理。
(二)考生應本人進行畢業申請,禁止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他人等第三方代替操作,未按時提交申請或未按要求提交致使申請不成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畢業申請的,視為自愿放棄本次畢業辦理。
(三)考生本人對畢業申請相關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虛假或無效的身份證件、前置學歷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等,一經查實,將取消畢業資格,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歷年的畢業證書若遺失或損毀,考生可在畢業申請受理時間內聯系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申請辦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明書》,填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明申請表》(詳見《通告))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考生關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及時了解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