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計〔2024〕47號
有關市屬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4〕5號),結合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和報名人數,確定2024年市屬高等學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劃7946人,其中本科招生計劃4681人,高職(專科)招生計劃3265人。現將招生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計劃執行過程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屬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和《教育部關于推進新時代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繼續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圍繞服務教育強國建設,進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強化規范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二、獨立設置成人高校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預測,根據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學校辦學條件,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不斷提高成人學歷教育的辦學質量。同時,積極探索社會培訓等各種形式的非學歷繼續教育,不斷拓展為社會服務的渠道。
三、普通高等學校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聚焦特色學科專業,嚴格控制招生規模。統籌學校普通本專科和成人本專科協調發展,確保必要的辦學條件,特別是專任教師的數量和質量。嚴格執行脫產、業余、函授等學習形式的有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不得安排脫產形式招生計劃。
四、各高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信息公開等要求,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移招生錄取的職責和權利,嚴禁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對違反招生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
五、各高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維護招生計劃管理的嚴肅性。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下達的招生計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2024年市屬高等學校成人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層次招生計劃總表
附件2.2024年市屬高等學校成人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