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考是由各個省份自行組織的,所以不同省份院校對于自考本科學位授予的要求也不一樣。學生要以自己所考院校的通知公告為準。
以黑龍江大學為例,自考本科學位授予條件如下:
1.學生符合畢業條件,思想品德合格;
2.畢業論文(設計)答辯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
3.學位外國語考試或全國公共英語等級(PETS)三級及以上等級的考試筆試成績合格(普通本科第一學歷獲得學士學位的,此項可辦理免試);
4.通過學位所有專業課程考試。
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它學業證書”,以法律形式確立了自學考試在我國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自考本科學歷是為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滿足高校在校學生擴展知識及專業領域的要求,而舉辦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形式。
自考本科二學歷的考生在完成主修專業課程的基礎上,選擇系統學習第二個專業的主干課程,可以在取得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之后,可獲得第二個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