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業管理(衛生事業管理)專業(本科)
一、培養規格與培養目標
培養規格:本科(專科起點),兩年制三年業余學習,最短學習年限不低于兩年半。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重點面向基層的,為衛生事業管理服務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為我國現代衛生事業發展和為人民健康服務的獻身精神,具有嚴謹的科學作風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在業務知識能力方面:熟悉我國衛生工作方針、醫療衛生制度和政策法規;基本掌握現代化衛生管理理論與技能,并具有基本醫學與衛生學的理論知識;掌握一定的社會人文學知識;具備參與衛生管理決策與操作以及調查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具有計算機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能夠運用一門外語查閱專業文獻。
在身體素質方面,身體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學位目標:學士學位。
二、課程模塊設置
本專業共設置6個模塊,分別是: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專業拓展課、通識課、綜合實踐。
三、課程設置
1.公共基礎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13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3學分。
(1)統設必修課: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指南、英語Ⅱ(1)、英語Ⅱ(2)、計算機應用基礎(本),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
(2)選修課:學位論文指南、學位外語(衛生)等。
2.專業基礎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17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3學分。
(1)統設必修課:公共關系學(本)、行政管理學(本)、實用衛生統計學、流行病學、社會醫學。
(2)選修課:公共政策學、醫學倫理學(本)(省必修)等。
3.專業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20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6學分。
(1)統設必修課:衛生經濟學、醫療保障原理與政策、衛生事業管理、醫院管理、衛生法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2)選修課:環境醫學(省必修)、文獻檢索(省必修)、傳染病學、社會調查研究與方法。
4.專業拓展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0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4學分。
選修課:文秘學、專業證書課程。
5.通識課
通識課模塊最低畢業學分為2學分。通識課設置及通識教育是電大人才培養的特色之一,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具體措施,通識課模塊課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電大畢業證書的學生,若再次注冊學習電大相關專業,原修專業已注冊過的通識課程,在新修專業中不得再次注冊學習(在教務管理系統中此類課程將不能實現注冊)和申請辦理課程免修免考,此模塊最低畢業學分通過修讀本模塊的其他通識課程獲得。
6.本專業綜合實踐包括社會實踐和畢業論文(衛本),統設必修,共8學分,由各市級電大根據中央電大制定的實踐環節、教學大綱及省電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該環節不得免修。
7.本專業“學位論文指南”“學位外語(衛生)”為學位課程,申請學位的學生必修。
8.統設必修課程嚴格執行統一課程名稱、統一課程學分標準、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考試。選修課中的醫學倫理學(本)、環境醫學、文獻檢索為省必修課,參加中央電大或省級電大考試。
9.課程實踐環節成績計入課程學習成績,未完成課程實踐環節者不能取得課程學分。
10.專業規則表中各課程開設學期是根據專業知識結構提供的課程先修、后續關系確定的,供學生選課時參考。開放教育各專業所有統設必修課程首次開設后均實行全年滾動開設。
四、畢業規則
本專業各模塊最低畢業學分依次是:
公共基礎課:13學分
專業基礎課:19學分
專業課:26學分
專業拓展課:0學分
通識課:2學分
綜合實踐:8學分
本專業最低畢業學分為71學分。
本專業各模塊最低畢業學分之和為68學分,各模塊中央電大考試學分之和為50學分。
本專業學位申請的規則是:必修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5分,參加公共英語4級或成人學位英語考試成績合格,畢業論文成績達到75分,具體要求見學位授予實施細則。
公共事業管理(教育管理)專業(本科)專業規則
一、培養規格與培養目標
培養規格:本科,兩年制三年業余學習,最短學習年限不低于兩年半。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現代管理理論、教育科學理論、教育管理技術知識及能力,能勝任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教育行政機關、中小學校、成人院校及其他教育部門教育管理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學位目標:教育學學士學位。
二、課程模塊設置
本專業共設置7個模塊,分別是: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專業拓展課、通識課、綜合實踐、補修課。
三、課程設置
1.公共基礎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13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0學分。
(1)統設必修課: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指南、英語Ⅱ(1)、英語Ⅱ(2)、計算機應用基礎(本),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共13學分。
(2)選修課:學位論文指南、學位外語(教管)。
2.專業基礎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16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19學分。
(1)統設必修課:現代教育原理、課程與教學論、現代教育技術、教育心理學,共16學分。
(2)選修課:教育學、心理學、哲學引論(省必修)。
3.專業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22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9學分。
(1)統設必修課:公共管理學、管理思想史、教育法學、現代教育管理專題、教育評價、組織行為學(教育),共22學分。
(2)選修課:人力資源管理(省必修)、創新教學、比較初等教育、班級管理、學校心理健康教育。
4.專業拓展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0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8學分。
(1)統設必修課:無。
(2)選修課:美學與美育、中國古代詩歌選讀、藝術學概論、法學概論等。其中,藝術學概論為省必修課程。
5.通識課
通識課模塊畢業最低學分為2學分。通識課設置及通識教育是電大人才培養的特色之一,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具體措施,因此通識課模塊課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電大畢業證書的學生,若再次注冊學習電大相關專業,原修專業已注冊過的通識課程,在新修專業中不得再次注冊學習(在教務管理系統中此類課程將不能實現注冊),此模塊的最低畢業學分通過修讀本模塊的其它通識課程獲得。
6.本專業綜合實踐包括社會調查和畢業論文,統設必修,共8學分,由市級電大根據中央電大制定的實踐環節、教學大綱及省電大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該環節不得免修。
7.補修課
補修課是對于在注冊本科(專科起點)專業學習中,部分不具備相同專業專科學歷的學生必修的課程,補修課程學分是按規定需要補修學生必修的學分和畢業審核的必要條件。本專業需補修的課程是:學校管理、教育行政概論、學校管理心理,共12學分。
8.統設必修課程嚴格執行統一課程名稱、統一課程學分標準、統一教學大綱、統一教材、統一考試。選修課程參加中央電大或省級電大考試。
9.課程實踐環節成績記入學習成績,未完成課程實踐環節者不能取得本課程學分。
10.相似課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計其中一門課程的學分。
11.專業規則表中各課程開設學期是根據專業知識結構提供的課程先修、后續關系確定的,供學生選課時參考。中央電大、省電大據此提供各學期課程教學支持服務。
四、畢業規則
本專業各模塊最低畢業學分依次是:
公共基礎課模塊:13學分
專業基礎課模塊:19學分
專業課:26學分
專業拓展課:3學分
通識課:2學分
綜合實踐:8學分
補修課:12學分
本專業最低畢業學分為71(需補修的學生為71+12學分)。本專業各模塊最低畢業學分之和為71學分,各模塊中央電大考試學分之和為51學分。
本專業學位申請的規則是:取得專業最低畢業學分,必修課程的平均成績達到7 5分,選修課平均成績達到60分以上。參加并通過學位外語考試,論文成績良好,可申請獲得東北師范大學教育學學士學位,具體要求見學位授予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