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規格與培養目標
培養規格:專科,兩年制三年業余學習,最短學習年限不低于兩年半。通過學習,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具有必備的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的文化基本知識;
(2)具有數學、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
(3)具有正確識讀專業施工圖和參與圖紙會審的知識;
(4)具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造、建筑設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5)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資估算的能力;
(6)具有編制招標、投標文件和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能力;
(7)具有工程項目管理和施工現場組織和管理的能力;
(8)具有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賠的能力;
(9)具有較強的編制、審核工程造價文件和控制造價的能力;
(10)具有應用計算機進行工程造價確定、管理和控制的能力;
(11)具有一定的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
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全方面發展,具有良好的工程素質和較強的崗位技能,獲得工程建設造價師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的訓練,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的土建、安裝和裝飾等專業的估價能力、工程招標標底和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能力的高等應用型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
二、課程模塊設置
本專業共設置六個模塊,分別是: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專業拓展課、通識課、綜合實踐。
三、課程設置
1.公共基礎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9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9學分。
(1)統設必修課:國家開放大學學習指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高等數學基礎、英語Ⅰ(1)。
(2)選修課:計算機應用基礎。
2.專業基礎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16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0學分。
(1)統設必修課:建筑制圖基礎、工程造價基礎、建筑材料(A)、建筑構造。
(2)選修課:工程建設監理概論、建筑結構基礎、建筑設備。
3.專業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25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28學分。
(1)統設必修課:建筑施工技術、建筑工程估價、建筑工程估價實訓、安裝工程估價、安裝工程估價實訓、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
(2)選修課:建筑測量、裝飾工程造價、市政工程造價、市政工程造價實訓、裝飾工程造價實訓、工程造價控制、裝飾施工技術。
4.專業拓展課
該模塊最低中央電大考試學分為0學分,模塊設置最低學分為3學分。
選修課程:科技文獻檢索、專業證書課程等課程。
5.通識課
通識課模塊最低畢業學分為2學分;通識課設置及通識教育是電大人才培養的特色之一,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具體措施,通識課模塊課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電大畢業證書的學生,若再次注冊學習電大相關專業,原修專業已注冊過的通識課程,在新修專業中不得再次注冊學習(在教務管理系統中此類課程將不能實現注冊)和申請辦理課程免修免考,此模塊的畢業最低學分通過修讀本模塊的其他通識課程獲得。
6.本專業綜合實踐為畢業綜合實訓(工程造價),統設必修,共10學分,由市級電大根據中央電大制定的實踐環節、教學大綱及省電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該環節不得免修。
7.統設必修課程嚴格執行統一課程名稱、統一課程學分標準、統一教學大綱、統一
教材、統一考試。
8.課程實踐環節成績計入課程學習成績,未完成課程實踐環節者不能取得課程學分。
9.專業規則表中各課程開設學期是根據專業知識結構提供的課程先修、后續關系確定的,供學生選課時參考。開放教育各專業所有統設必修課程首次開設后均實行全年滾動開設。
四、畢業規則
本專業各模塊最低畢業學分依次是:
公共基礎課:9學分
專業基礎課:16學分
專業課:25學分
專業拓展課:0學分
通識課:2學分
綜合實踐:10學分
本專業最低畢業學分為86學分,各模塊最低畢業學分之和為62學分,各模塊中央電大考試最低學分之和為5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