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區自學考試實踐環節考核(包括論文答辯)、跨省轉考、課程免考及考生身份信息更正、畢業申請等各項工作均采取考生在規定時間網上申請辦理模式,時間是相對固定的,每年辦理兩次,2023年實踐環節考核(包括論文答辯)、跨省轉考、課程免考工作時間段與報名報考相同:上半年為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下半年為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畢業申請、考生身份信息更正預計工作時間段為:上半年5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準確辦理時間將會在此時段前發布公告,以公告時間為準。
(一)實踐環節考核(包括論文答辯)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學考試平臺進入“報名報考系統”, 選擇專業及報考課程,檢查報考信息確認無誤后,進行網上繳費,完成實踐課程報考,如未能按時繳費,視為放棄本次報考申請。網上繳費僅為實踐課程報名費,實踐課程考核費用,考核前主考學校按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核收,考生網上考核申請成功后要主動與主考院校聯系,確定考核時間、地點、方式等情況,及時參加考核(聯系方式見自學考試平臺“主考院校聯系方式”)。網上報考實踐課的報名繳費,必須由考生本人完成,不接受集體支付。
考生參加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畢業綜合考試的條件,按照主考院校要求進行。
(二)轉考申請
1、申請轉出到其他省市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學考試平臺“報名報考系統”選擇“省外轉考”,按照提示流程進行轉出省市、轉出課程選擇并繳費,考生要按照轉入地省市規定的時間及方式查詢確認自己的考籍信息。注意:考生應當在轉入目的地省市自學考試考籍注冊并取得一門以上合格課程成績方可辦理轉考;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出;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區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2、外省考生轉入
考生在我區建立自考考籍并取得一門以上合格課程成績后,方可把外省市合格課程成績(不包括實踐環節考核成績、論文答辯成績及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轉入我區,轉入考生應當按我區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的規定按照我區有關規定執行。轉入考生應當在我區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區申請辦理畢業手續。考生可在轉考手續辦理二個月后登錄我區自學考試網上服務平臺進行轉入信息的查詢和確認。
(三)免考申請報名
考生要認真閱讀《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對照檢查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條件。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在網上提交免考所需證書信息及圖像并繳費,要求相關等級證書在“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www.neea.edu.cn/)上可查詢,相關學歷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可查詢。如免考依據網上不可查詢,例如“有課程名稱、成績及考試形式等內容的《學籍登記表》”,則需考生在網上申請繳費后,將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交到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申請課程免考的繳費,必須由考生個人完成,不接受集體支付,如未能按時支付,視為放棄本次免考申請。
凡有偽造、涂改和提供假證明材料者,一經查出,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四)畢業申請報名
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學考試平臺“報名報考系統”選擇“畢業申請”,考生本人必須親自檢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績信息),確認無誤后按照網上流程辦理申請并繳費,然后打印《畢業審核表》。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需提供在學信網(http://www. chsi.com.cn/)查詢并打印的專科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自遞交申請材料之日起6個月。2002年(含2002年)以前畢業的專科畢業生及軍隊院校畢業生,若在學信網查詢不到相關學歷信息,應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支付畢業審定費,如未能按時支付,視為放棄本次畢業申請。申請畢業的繳費,必須由考生個人完成,不接受集體支付。
(五)在籍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應在申請畢業前,認真核對個人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如發現有誤,應在網上辦理畢業申請期間向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考生更正信息申請表》,承諾對所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簽字,同時提交更正信息所需相關證明材料。更正身份信息的考生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居民身份證、戶口本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民族成份等信息如有變更的,依據《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要求,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通過畢業審核、學歷注冊并提供網上查詢后,信息一律不得變更。考生應對更正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00015)英語(二)”課程的頂替
考生如果不參加本科專業計劃中的“(00015)英語(二)”課程考試,可以在我區公布的規定課程中選擇3科考試進行頂替,課程清單見附件二。
請注意:用于頂替的課程不得申請免考,考生所學自學考試專業計劃中的課程不得重復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