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入條件
外省(市、區)轉入的考生,須按云南省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考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照云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下列轉入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入:
1.考生須在云南省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才能轉入云南省。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入。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辦理畢業證,不得轉入。
4.只能轉入統考課程合格成績。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入。
5.考生應當在云南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云南省申辦畢業手續。
(二)轉入辦理時間
9月1~13日:到外省辦理轉出手續,并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完成身份認證。
9月1~30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接收。
(三)轉入辦理流程
1.符合轉入條件的考生,須先到外省辦理轉出手續。
2.外省辦理轉出成功后,須于9月13日前在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網址http://zk.ynzs.cn/)完成身份認證等待接收成績,否則轉考成績不予接受,具體操作可在首頁下載《考生使用手冊》查看。
3.符合云南省轉入條件的考生成績,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于9月1~30日內審核通過后接收。轉入成功后考生可于10月1日后,登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http://zk.ynzs.cn)查詢轉入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