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廳函〔202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關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依據《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管理辦法》(教材廳〔2025〕1號),現啟動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項目定位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把握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聚焦服務支撐教育強國建設,圍繞“十五五”時期加快推進高質量教材體系建設,針對大中小學課程、教材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統籌開展基礎理論、實踐應用、國際比較、戰略前沿等研究,充分發揮咨政作用,為教育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推動教育理論與實踐不斷創新突破。
(二)項目類型
本次受理申報的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含青年學者項目)3類。
1.重大項目:設置8—10項,研究期限為2—3年,資助經費50—80萬元/項。
2.重點項目:設置20—25項,研究期限為1—2年,資助經費20萬元/項。
3.一般項目:設置60項左右,研究期限為1—2年,資助經費5—10萬元/項。其中,青年學者項目設置20項左右,資助經費5萬元/項。
(三)選題指南
本年度發布重大項目、重點項目選題指南(見附件),項目申報人可按照選題指南申報,也可自擬題目申報。如按選題指南中所列選題申報,不得更改選題名稱;確有必要,可對選題說明中的研究內容適當微調,但不得大幅壓縮或改變。一般項目不設選題指南,由項目申報人自擬題目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學風優良。
2.須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其中,重大項目申報人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廳局級(含)以上職務。教育部機關在編工作人員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
3.一般項目(青年學者項目)申報人,除滿足上述條件外,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鼓勵符合條件的青年學者積極申報各類型項目。
4.為確保項目申報人和項目組成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項目研究,現作如下限定:
(1)項目申報人即項目負責人,限1人。申報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且不得作為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其他項目組成員。已主持本項目未結項者,不得申報本項目新的各類項目;已主持國家級或省部級重大項目未結項者,不得申報本項目的重大項目。
(2)已獲得立項的國家級和省部級項目及其子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本項目;申報本項目的相關研究,已獲得其他資助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說明所申報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不得以已出版或發表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報本項目。
(3)同一人員作為項目組成員同一年度最多可參與2個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的申報。項目組成員參與須征得本人同意。
(二)申報單位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出版單位、獨立設置的省級(含)以上科研院所等機構可以申報。其中,出版單位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方可組織申報:(1)出版過現行中小學國家課程教材;(2)出版過不少于20種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3)出版過不少于20種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4)出版過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教材;(5)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
項目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并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能夠為開展項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條件。
項目申報人須依托所在單位申報。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三、申報辦法
(一)申報組織
本年度項目設置4類申報通道:(1)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通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省屬高等學校、本省(區、市)符合條件的出版單位和獨立設置的省級(含)以上科研院所申報;(2)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部省合建高等學校、其他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通道,該類高等學校組織本校申報;(3)教育部直屬單位通道,教育部直屬單位組織本單位申報;(4)國家教材委員會成員單位通道,國家教材委員會成員單位組織本部門、本部門所屬符合條件的出版單位和獨立設置的省級(含)以上科研院所申報。
如高等學校、出版單位、獨立設置的省級(含)以上科研院所隸屬多家單位,只能選擇其中1類申報通道進行申報,不得多頭申報。
(二)申報方式
通過“國家課程教材資源服務平臺(http://www.jiaocai.edu.cn/)”進入項目管理系統端口在線填報,操作流程詳見系統首頁。系統于即日起至6月1日24時開放,逾期關閉,不再受理。
1.注冊與審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部省合建高等學校、其他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單位,國家教材委員會成員單位登錄系統注冊賬戶,查看申報額度,根據工作需要,為本通道內符合條件的申報人或申報單位開設或激活子賬戶。
2.組織填報。項目申報人登錄系統進行填報,提交所在單位審核,所在單位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各組織單位匯總所有項目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通過單位賬戶統一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切實履行各項工作職責,對申報材料和申報人員進行嚴格審核,嚴把政治關、學術關、質量關,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確保申報工作規范、有序、高效落實。本年度組織申報及立項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申報額度的重要參考,各單位如存在未履行審核職責或把關不嚴的,取消組織單位下一年度組織申報資格。
(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各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申報信息,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師德師風失范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申報人參評資格(如已立項作撤項處理),且3年內不得申報或參與申報本項目。項目論證部分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所在單位信息或相關背景資料,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五、評審和公示
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
聯系人及電話:
項目辦公室 馮老師 010-58582272
技術咨詢 黃老師 010-58556238
附件:教育部大中小學課程教材研究項目2026年度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教育部辦公廳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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