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學點設置工作指引》開展校外教學點設置與備案工作,對于已備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學點,給予2年過渡期進行整改,過渡期間停止招收新生,但須為原有在籍學生提供學習支持服務,切實保障學生合法合規利益與需求滿足。
一、增設校外教學點的要求
各主辦高校申請在皖設立校外教學點,應先申請入駐“安徽繼續教育網絡園區”,依托園區平臺實施遠程化教學,并對擬設置的校外教學點及開設的相應專業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核查擬設點單位的背景、資質,是否具備在線學習支持服務條件,以確保遠程化教學環節的有效落實。
二、嚴格控制數量范圍,科學合理設置
各地、各高校要根據本地區人口分布、地方人才培養需求和生源等狀況,科學合理設置校外教學點,嚴格控制校外教學點數量和范圍,原則上總量保持“只減不增”。原則上,省屬高校只能在本省內設置校外教學點。
每所高校在同一城市只設一個校外教學點,一個教學點只為一所主辦高校服務。高校作為校外教學點的,可根據自身辦學條件、當地社會需求和主辦高校的意愿為多所主辦高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