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對千余名家長予以訓誡或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如何“依法帶娃”,避免“教而不當”,是備受家長關注的話題。據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2023年,天津三級法院依法對千余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或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共發出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護令153份。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生效后,我國全面開啟“依法帶娃”時代,家庭教育令更是促進“甩手家長”擔負起應有責任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院如果發現監護人存在“失教”情況,應對未成年人依法進行保護。“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所謂‘家事’,折射出我國兒童保護觀念的轉變。”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段昊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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