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引進培養用好人才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措施》明確,在津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津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生產經營滿1年并成功帶動就業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免費參加創新意識、創業模擬、企業經營等方面的創業培訓,租房創辦企業的,可以享受最長24個月的創業房租補貼。
《措施》從實施更加開放包容舉措、加大就業創業扶持力度、堅持產教融合培育人才、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強化平臺載體支撐、進一步優化服務保障體系等六大方面提出20條具體舉措,并明確了每條措施的相關責任單位。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加快引進培養用好人才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全方位引進、培養、用好人才,推動“海河英才”行動計劃提質升級,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推動實施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制定如下措施。
一、實施更加開放包容舉措,加快集聚海內外優秀人才
(一)暢通優秀人才引進渠道。舉辦“海河英才”大會,組織人才招聘、項目對接、揭榜領題、創業大賽等活動,推動以會會友、以賽聚才。加強與行業領軍企業合作,借助大模型、大數據等技術,提供政策智能檢索、人才潛力評估、職位精準匹配等服務,提升人才和產業對接效率。發揮用人單位引才主體作用,通過以才引才、以會引才、開展學術合作等方式引進各領域優秀人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
(二)實施重點人才引進項目。支持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重點學科加快引進領軍人才,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規定給予獎勵資助。對承擔原始性發現、顛覆性創新、“0-1”技術突破項目的博士后科研平臺,支持博士后設站單位引進博士進站開展研究,擇優給予日常經費資助。支持新引進來津就業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申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等人才項目。(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協)
(三)保障海外人才來津便利。為外國高層次人才申請人才簽證、訪問簽證、工作類居留許可等證件提供“立等可取”服務,對存在緊急必要情形的提供上門辦證服務。對海外高層次人才來華工作個人物品通關提供隨到隨辦、快速驗放等服務。拓展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目錄,在工作許可、出入境等方面提供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在全球高水平大學或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領域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外國畢業生申請工作許可,符合有關規定的,取消工作經歷要求,免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對外國青年科技人才,予以辦理外國高端人才A類工作許可。(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天津海關)
二、加大就業創業扶持力度,吸引更多大學生在津發展
(四)搭建高校畢業生求職平臺。依托天津市數字就業創業信息系統、天津市大中專學校就業信息網等公共服務信息平臺以及市場化信息平臺載體,設置高校畢業生求職專區,面向高校畢業生定期發布、精準推送崗位需求信息,常態化開展線上招聘等活動。支持重點產業鏈、科創園區領軍企業建設就業見習基地和大學生實訓基地,吸引大學生在津見習實訓,并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定期組織開展校園招聘、學子“津門行”等活動,幫助高校畢業生對接發展平臺和就業崗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積極挖掘新業態就業機會,落實新業態企業相關支持政策,鼓勵企業面向高校畢業生開發高質量就業崗位。深入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關注基層就業崗位。在全市公務員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招錄計劃設置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傾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
(六)支持高校畢業生在津創業。在津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津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生產經營滿1年并成功帶動就業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高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免費參加創新意識、創業模擬、企業經營等方面的創業培訓,租房創辦企業的,可以享受最長24個月的創業房租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財政局)
三、堅持產教融合培育人才,建設高水平人才隊伍
(七)加快儲備優秀青年人才。實施青年科技人才培養項目,每年選拔100名具有較強創新潛力的人才,實行科研導師和產業導師的“雙導師”培養模式,給予最高6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實施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與天津市聯合資助項目,瞄準重大戰略、戰略性高新技術和基礎科學前沿領域,資助培養一批優秀博士后。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人才培養,支持設立博士后創新創業基金,用于支持優秀博士后培養、競賽、創新創業活動等。實施數字經濟領域技術技能人才培育專項,推廣產教培融合“訂單班”模式,支持企業和高校共商培養方案、共組教學團隊、共建教學資源、共同實施考核評價,聯合培育一批數字經濟工程師。(責任單位:市科協、市人社局)
(八)著力培育高水平技能人才。大力實施“海河工匠”建設工程,圍繞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需求,支持企業職工、院校學生等各類重點群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提升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定期舉辦“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賽和行業、區域職業技能競賽,帶動培養更多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發揮其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工藝傳承等方面的作用。選樹“海河工匠”、“天津市技術能手”等優秀高技能人才,組織“天津技能周”系列活動,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委)
(九)精準培養急需緊缺人才。實施卓越制造人才培養項目,支持人才研發新產品、改進新工藝,解決生產中的實際問題,給予入選者連續3年、每年每人15萬元資助。實施企業家隊伍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每年從全市優秀企業中遴選一定數量的高級管理人員作為培養對象,通過集中培養、精準對接、跟蹤服務等方式,提升公司治理、經營管理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實施宣傳思想文化領域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項目,選拔領軍文化人才和青年拔尖文化人才,分別給予連續3年、每年每人10萬元、5萬元資助。(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
四、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十)推進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建立職稱評審動態調整機制,圍繞重點產業、新興產業、前沿領域等,優化職稱專業設置。推進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將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領域擴大到工程技術、農業技術、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8個職稱系列。實施“科創企業評職稱”專項行動,突出標志性成果認定,為重點上市培育企業科技研發人才提供職稱評審“直通車”服務。落實“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設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技術職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一)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建立“企業出題、能者破題、政府助題”的新型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面向產業需求研發高質量科技成果。圍繞破除科技成果轉化的難點、堵點和痛點問題,深化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調動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為技術轉移轉化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釋放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活力。暢通科研人員科技成果作價投資路徑,支持具有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技術入股,推動更多優質成果以技術入股方式在天開高教科創園等載體進行創業孵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委)
(十二)完善人才薪酬分配機制。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決定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對全職承擔重點攻關項目和基礎研究項目的科技領軍人才和骨干人才,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實行年薪制、績效工資單列等措施。推動上市公司開展股權激勵、科技型企業開展股權與分紅激勵,支持混合所有制企業穩慎開展骨干員工持股。支持國有企業賦予領軍人才更加靈活的技術路線決定權和經費使用權,對特殊人才探索實行協議薪酬、專項獎勵等。(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國資委)
五、強化平臺載體支撐,加快推進科技教育人才協同發展
(十三)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平臺建設。提升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寶坻京津中關村科技城、武清京津產業新城等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重要平臺承載能力,積極承接科技創新資源以及優質制造業、現代服務業企業、項目和人才,有效貫通區域創新鏈、人才鏈、產業鏈。深化通武廊區域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推動平臺共建、人才共享、資源共用。建設留學人員創業園等海外人才創新創業載體,聯合京冀共同開展人才招聘、項目對接、技術攻關等主題活動,共建、共享海內外人才引進渠道和資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寶坻區人民政府、武清區人民政府)
(十四)支持天開高教科創園建設。落實《天津市促進天開高教科創園發展條例》和支持天開高教科創園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優化“多點”布局,重點向具備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潛力的園區和空間有序拓展,在天開高教科創園試點博士后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支持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總站,采取按需申報、隨時受理、快速審核的方式,支持入駐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促進加快集聚人才。發揮海河產業基金等基金作用,大力引育技術和商業驗證、小試中試、檢驗檢測、知識服務等市場化科技服務業,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領域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單項冠軍和專精特新企業,推動人才創新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辦)
(十五)加強人才發展平臺建設。高水平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海河實驗室、頂尖科學家工作室等創新平臺,重點培養和引進掌握核心技術的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支持重點高校和領軍企業合作共建卓越工程師學院、現代產業學院、未來技術學院,推進產教有機融合、產才高度契合、產科深度結合。推動各類創新聯合體建設,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開展產學研協同攻關,搭建項目對接、人才對接、金融對接平臺,提供政策支持和應用場景,推動產業、科技、人才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委金融辦)
六、進一步優化服務保障體系,營造近悅遠來人才發展生態
(十六)優化落戶支持政策。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在離校前進行網上申請,由公安、人社、教育部門統一審核、快速辦理落戶手續。取得本市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穩定在津工作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技能人才,可以按規定申請落戶。優化居住證積分落戶辦理流程,開通積分分值“掌上測”功能,提升落戶辦理效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
(十七)完善生活服務配套。實施“海河英才”卡制度,持A、B卡的高層次人才,名下未登記天津市小客車的,可以申請一個高層次人才指標。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通過租賃住房、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滿足人才安居需求。在產業集聚區、人才密集區,持續開展市級人才公寓認定工作,給予用水、用電、租金優惠等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完善配套服務設施,引進優質幼兒園、中小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等入駐,解決人才子女教育、醫療等問題。(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
(十八)優化高層次人才服務體系。建立重點人才聯系服務機制,形成人才需求動態排摸、分層處理、定期會商、跟蹤落實、信息反饋的工作閉環,在科技資源配置、團隊建設、平臺支撐、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重點人才支持保障。設立市留學回國人員綜合服務機構,為來津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政策咨詢、培訓交流、就業指導、項目申報等相關服務。建立出入境事務服務中心,推行“一窗通辦、并聯辦理”模式,提供外國人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雙證聯辦、出入境證件申請預約、簽證證件延期申請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十九)提升市場化服務水平。加快中國天津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國家人力資源服務出口基地建設,調整完善功能布局,提高服務重點產業發展能力。爭創國家級數字經濟人才市場,搭建人才培養、交流、評價、配置專業化平臺。積極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龍頭企業,支持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積極培育高技術、高附加值人力資源服務新業態,支持靈活用工、人才招聘等領域平臺企業拓展新業務、新場景。支持企業借助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才,根據人才層次和業績貢獻,按規定給予引才補貼。(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十)優化工作協同機制。建立人才工作高效調度、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加強相關單位之間溝通聯系、信息共享,形成更加高效的人才工作合力。壓實工作責任,積極開展人才政策績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政策。各有關部門、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政策實施細則和落實舉措。(責任單位:市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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